在某种程度上,葡萄酒的名称是由生产地的法律、传统或者营销能力来决定的。在允许的范围内,葡萄酒可以根据产地、品种、品牌来命名,有时候为了营销的需要,一些地方还会借用其他的葡萄酒名称来命名。
葡萄酒的名称,常常会令普通消费者搞不清楚状况。有些葡萄酒以产地命名,如香槟(Champagne)、普伊-富赛(Pouilly-Fuisse);有些葡萄酒则以葡萄品种命名,如霞多丽(Chardonnay),梅洛(Merlot);有些葡萄酒则以风格相似且更着名的葡萄酒命名,如美国的夏布利、美国的勃艮第;还有一些葡萄酒则以品牌命名,如蜜桃红(Mateus)和蓝色修女(Blue Nun)等。在某种程度上,葡萄酒的名称是由生产地的法律、传统或者营销能力来决定的。
1、产地
在一些葡萄酒生产历史比较悠久的国家(主要是欧洲地区),各地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当地允许种植的葡萄品种、葡萄栽培方法、甚至是酿酒方式,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。这些法规都是根据当地几个世纪以来在种植葡萄和酿酒的过程中,对葡萄适合种植的位置、适合的栽培方法及可能酿出的酒,而总结出的丰富经验所制定的。
大多数较好的法国、意大利、葡萄牙的葡萄酒都属于这一类型,例如波尔多(Bordeaux)、夏布利(Chablis)、基安蒂(Chianti)、勃艮第(Burgundy)、博若莱(Beaujolais)以及香槟(Champagne)等产区。
以经典基安蒂(Chianti Classico)产地命名的葡萄酒
2、品种
一些葡萄酒则以葡萄品种命名的。现在,几乎每个葡萄酒生产国都有在酒标上标明葡萄品种的相关规定。例如在加州,只有当酿酒所采用葡萄品种的比例达到75%及以上时,才可以在酒标上标明该品种的名称。在法国,酒标上标明的一些特定的葡萄品种,酿酒时所占的比例必须达到。一般来说,“新世界”国家会在他们认为的葡萄酒上标明葡萄品种,而“旧世界”国家则连普通的餐酒也都会标注葡萄品种。
3、借名
采用这种命名方式的葡萄酒在美国很常见,在其他国家则很少见,至于欧洲国家则几乎没有。“借名”的葡萄酒一般都没有非常严格的规定,它们一般会采用那些着名的葡萄酒产区来命名。这是一种营销实践,在美国现代的葡萄酒业务发展中尤其常见。比如,一个美国酒厂会将其生产的一种起泡葡萄酒贴上“香槟”的标签,即使真正的香槟酒只能在法国香槟地区出产。同样,如果是一款干白葡萄酒,也可能会被贴上“夏布利酒”,即使它与真正的夏布利酒毫无关联。一些葡萄酒常用的名称,如:“夏布利”、“勃艮第”、“香槟”、“雪利酒”和“波特酒”。在大多数的国家,一般都有专门的协议来保护他们重要的葡萄酒产区的名称。你永远不会看到一瓶香槟产区以外的起泡葡萄酒被标注为香槟。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,则允许通用命名,这很容易令消费者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。况且由于现在市场上到处充斥着一些廉价或劣质的葡萄酒,常常令人无法欣赏到那些着名产区的真正风格。
美国的一款以夏布利白为名的葡萄酒
4、品牌
这些葡萄酒也可以按照品种或区域来命名,不过由于市场营销的原因,它们被赋予了独特的商标名称。通常来说,建立葡萄酒的专有品牌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,但是一旦取得成功,其所产生的品牌效应往往可以事半功倍。想象一下,如果萨特酒厂(Sutter Home winery)用“白仙芬黛”的商标出售仙粉黛桃红葡萄酒,那么他们将会是市场上的“白仙芬黛”葡萄酒。同样,他们也会面临来自贝灵哲(Beringer)、蒙大维(Mondavi)、嘉露(Gallo)以及加州其他的大型酒厂的严峻挑战。另一方面,如果他们是市场上一个推广“白仙粉黛”的酒厂,仙粉黛葡萄酒在美国市场上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受欢迎。虽然,大多数专有品牌的葡萄酒都是面向大众市场的葡萄酒,但其所使用的商标并不是葡萄酒质量的。还有一些商标,比如:蓝色修女、葛兰许(Grange)、作品一号(Opus 1)、多米诺斯(Dominus)和 Soleo等。